近年来,滁州市着眼构建养老、孝老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,紧密结合实际,创新工作举措,扎实有序推进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,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建立健全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,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%确定供养标准。今年1至8月,全市月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3567人,累计发放供养金1.08亿元,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43%。
动态扩面和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对象,完善进入退出机制,严格规范服务申请和补贴发放流程。今年1至8月,共为1300余名农村老年人提供5万余小时居家养老服务,累计发放补贴400余万元、惠及2万余名农村老年人。
建立普惠制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,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月30至1200元标准给予高龄津贴;通过入户走访、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,为老年人详细讲解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、标准和审批发放程序等;健全动态调整机制,严格“申请、审核录入、审批、核定备案、公示”一个流程,及时核对更新新增和死亡高龄人员信息,确保不漏发、不错发。今年1至8月份,全市共发放高龄津贴4500余万元、惠及11.5万名高龄老人。
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》,全面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、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、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3项制度。截至目前,全市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率达40%以上,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率达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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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指导: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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